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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6-24来源: 霍州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霍州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霍州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根据《山西省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临汾市2021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临汾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临汾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临清小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二、改造原则

清洁取暖改造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应供尽供,最大限度提高集中供热覆盖面。集中供热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再采用“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方式。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共涉及4个乡(镇)、街道办14个村,共651户,面积6.51万m2。其中集中供热改造居民213户、面积2.13万m2;“煤改气”改造居民150户,面积1.5万m2 ;“煤改电”改造居民288户,面积2.88万m2。

四、设备选型及补贴标准

(一)设备选型

“煤改气”、“煤改电”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统一由涉及任务的乡(镇)、街道办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确定专人全程参与,切实把好采暖设备审定准入关。由村(社区)、居民在确定的配套设备中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煤改电”的采暖配套设备优先选用空气能,其次是节能环保锅炉、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等。“煤改气”的采暖配套设备选用燃气壁挂炉。

(二)补贴标准

 “煤改气”、“煤改电”用户改造验收合格后,每户配套设备补贴4200元。补贴资金由涉及乡(镇)、街道办核实申请,财政局直付。

“煤改气”用户在采暖期享受每年每户800元的燃气补贴,连续补贴三年。“煤改气”用户燃气补贴由市住建局燃气办申请办理,财政局直付。

“煤改电”用户在采暖期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煤改电”电价补贴由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审核办理。

五、进度安排

(一)完善确村确户资料(6月10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要求,完善清洁取暖相关基础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和市清洁办。

(二)分类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6月20日前)。由市能源局制定出台《霍州市2021年“煤改电”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制定出台《霍州市2021年集中供热及“煤改气”实施方案》,相关乡(镇)、街道办出台具体的《清洁取暖实施办法》,报市清洁办。

(三)“煤改气”、“煤改电”配套终端设备的选择(6月底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按程序全面完成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工作。

(四)线(电)网改造、管网敷设工程全面完成(8月底前)。“集中供热”和“煤改气”管网敷设工程、“煤改电”线(电)网改造工程施工全面完工。

(五)清洁取暖终端配套设备安装完成(9月底前)。集中供热管道入户,全部完成对接。“煤改气”、“煤改电”终端配套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六)清洁取暖改造竣工验收(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清洁取暖验收工作,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霍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能源和住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协管副主任,市能源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警大队、太原炬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各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和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补领导组成员。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各相关乡(镇)、街道办是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配强配全工作人员,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住建局负责集中供热、“煤改气”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和验收关;市能源局负责“煤改电”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把“煤改电”终端设备验收关;市发改局负责完善清洁取暖用电用气集中供热采暖价格政策,加大“煤改气”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终端设备市场准入审核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确保及时补贴到位;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环保督察;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村(社区)安全用气、用电;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负责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太原炬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完成集中供热任务,做到应供尽供,可供尽供,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全力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煤改气”改造工作任务,确保气源供应;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煤改电”线网改造工程和“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的落实,保障“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相关企业要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宣传册、标语等形式,全面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识。把推进清洁取暖作为环保教育和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霍州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任务明细表


附件

霍州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任务明细表

序号

乡(镇)、街道办

村(社区)

技术路径

户数
(户)

面积
(万平米)

备注

集中

供热

煤改气

煤改电

1

南环办

赤峪村



24

24

0.24


2

东湾村

5


30

35

0.35


3

南庄村

3



3

0.03


4

圣佛村

60



60

0.6


5

南坛村



5

5

0.05


6

白龙镇

后湾村

20



20

0.2


7

牛腰村

5



5

0.05


8

辛置镇

郭庄村

100



100

1


9

塔底村



70

70

0.7


10

南下庄

20


20

40

0.4


11

下曹村



4

4

0.04


12

阴底村


150


150

1.5


13

大张镇

狮子洼旧村



70

70

0.7


14

小张望村



65

65

0.65


合计


213

150

288

651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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