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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曹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
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省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总体部署,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改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状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25年建成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网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起点位于霍州市与沁源县界,终点位于七里峪林场场部东侧县道上霍线,全长8.51km,其中主线7.05公里,连接线1.46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连接线维持现有道路技术指标,仅对路基路面进行拓宽改造,路基宽度6.5m。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防护、桥涵工程、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建设的领导,成立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占地拆迁和协调保障工作,处理工程建设的相关事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任鹏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郭惠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新平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梁 栋 市纪委副书记
高 峰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值守中心主任
荀彦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丰奇 市发改局局长
左晓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民祥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斌 市水利局局长
段小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水林 市林业局局长
马四玲 市文旅局局长
房文斌 市审计局局长
段永存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马秀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郜岽栋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文奇 七里峪林场场长
李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办理项目手续;项目施工管理;收集汇总各部门及工程建设各阶段工作信息;组织项目竣(交)工验收;综合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相关事宜。
主 任:荀彦龙(兼)
副主任:韦月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荀宝雷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丽萍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投资股负责人
张康华 市交通运输局质监站负责人
燕建伟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负责人
王 瑞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负责人
乔 哲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科员
(二)占地拆迁工作组:负责项目建设占地拆迁工作,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组 长:左晓斌(兼)
副组长:曹艳玲 李曹镇镇长
成 员:牛红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焦国军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何飞宇 李曹镇副镇长
王 瑞(兼)
(三)安全保障组:负责项目建设安全保障工作。
组 长:马秀峰(兼)
成 员:郭 峰 李曹镇派出所所长
三、占地拆迁
该项目为旧路改造,涉及占用路侧部分土地及路侧部分围墙、台阶等拆迁。占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由李曹镇组织实施,经丈量、核实、评估后签订补偿协议。
(一)项目拆迁
1.本项目拆迁只对占地线内的现有建筑物(附着物)进行补偿,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按照《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霍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霍东新型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智创园—高铁车站)连接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霍政函〔2023〕35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执行。结构复杂及有争议的拆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按评估结果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自然资源部门与李曹镇、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项目占地
本项目占地只补不征,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文件执行,占用土地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采用一次性补偿到位的方式。
(三)时间要求
本项目占地拆迁工作要求2024年3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太行一号旅游公路连接线霍州市观景台至七里峪林场段旅游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对于全市文旅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相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各自职责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协同解决好工程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加强工程监管。有关单位要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加强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治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设立工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控项目建设廉政风险,对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及无故阻碍工程施工、影响项目进度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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