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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2022-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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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临汾市委、市政府和霍州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方面的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拟订全市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太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于2019年2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44人。内设4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农业工作股、农村工作股。下设4个事业科室: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一、霍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为2022年本单位预算3733.5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31.18万元,减少原因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务独立,项目资金全部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原因为人员调动,人员退休。

四、政府采购情况

(一)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1万元,其中: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69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按照霍州市财政局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为190.295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安排已对25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共涉及资金4405.5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房屋使用情况:房屋24.24万元。

2、本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它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严格按照霍州市财政局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二)其他

本单位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墓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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