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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续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的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霍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12.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临汾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监督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7.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组织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共有29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二)派出机构。共有7个行政派出机构。
(三)人员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共有各类在职人员117人。其中:行政人员86人,事业人员31人。
(四)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8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8.9万元,增加1.2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8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8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加1.28%。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一项项目类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5)单位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总计148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类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3.27万元,增加0.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等相应减少,项目类经费新增一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07万元,增加12.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离休人员补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8.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1.63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3.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79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2万元,占85.93%,与上年相比减少18.57万元,减少1.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09.6万元,占14.07%,与上年相比增加37.47万元,增加21.77%。主要原因是新增一项项目类支出。
(三)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减18.9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一项项目类经费。
(四)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80.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1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辆没有变化。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车辆没有变化。(4)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9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6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1)标准化工作经费
(2)电梯购买及施工安装经费
(3)非公党委党务党建工作经费
(4)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5)霍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基层市场监管补助经费的通知
(6)霍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的通知
(7)取暖费
(8)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
(9)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10)知识产权专利奖励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
2、房屋情况:
本部门房屋面积6906.5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929平方米,业务用房4741.43平方米,其他用房1236.16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现有通用设备515件,专用设备29件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BD02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2022-02-23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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