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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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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霍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搜集、提供外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承担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以及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霍州市统计局共有干部职工18人,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工业股、国民经济股、农业股5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霍州市统计调查队,完成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业、交通、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城乡居民收支、工业品价格、能源、商贸、餐饮、服务业、劳资、人口、月度劳动力调查、妇女儿童监测、畜禽监测、名录库、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调查等二十余个专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2021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霍州市统计局2021年主要完成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和公报编制工作、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还有日常二十余个专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任务。编制了《霍州市情概览》、《霍州统计资讯》、《统计公报》等刊物,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附后)

二、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附后)

三、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附后)

四、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分经济科目表(附后)

五、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附后)

六、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附后)

七、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附后)

八、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预算支出明细表(附后)

九、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附后)

十、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附后)

十一、霍州统计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附后)

十二、霍州统计局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表(附后)

十三、霍州统计局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54.29万元,比2021年减少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84万元。项目支出51.7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74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28.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3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市统计局2022年无“三公”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收入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8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0.3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7月我单位招录事业人员两名。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没有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统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76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6.06万元;霍州市情概况和霍州统计资讯出版,1.95万元;网络通讯费,0.6万元;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5.17万元;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经费,4.98万元;培训费16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表附后)

六、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公车。

2、房屋情况 :本单位无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底,统计局共有固定资产91.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七、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一、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_2022-02-18.xls

霍州市统计局绩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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