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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03-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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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概况

我单位于2021年成立,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汇总、完善;推进扶贫信息工作,保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不摘”的要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做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方针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部门收入报表

三、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预算120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4.70万元。我单位为2021年新增单位,上年度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预算采购资金170万元用于脱贫户农业生产补贴。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本年度绩效目标共10个,涉及财政资金1204.70万元,已全部录入绩效管理系统。

六、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霍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BD02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2022-03-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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