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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审计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霍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临汾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1. 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 本级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 审计署、省审计厅、临汾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 审计署、省审计厅、临汾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家、省、临汾市重点建设项目。
6. 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
7. 审计署、省审计厅、临汾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市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救济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10. 市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11.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市长提交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有关组织和部门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霍州市审计局为正科级建制,属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目前,局机关下设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综合审计股、法规审理股和市审计服务中心(事业)共1室6股1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审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审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审计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审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审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霍州审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霍州审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霍州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霍州审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32.1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支出安排43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4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282.17万元,公用支出21.27万元,项目支出128.71万元,分别为:其他运转类项目127.7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万元)。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34.9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比较增加97.2万元。因增加1人,人员和公用支出增加,项目增加原因是有新增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原因为:我单位上年度、本年度均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市审计局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加3.94%,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调动致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霍州市审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71万元。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B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O3会计审计服务
B0302审计服务
B0303审计辅助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车改革,车辆已上交。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三)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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