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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2-03-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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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霍州市民政局是霍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等六个科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我单位是霍州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民政局2022 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民政局 2022 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民政局 2022 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民政局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民政局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民政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民政局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民政局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民政局 2022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民政局 2022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民政局 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预算数1084.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支出安排108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1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260.19万元,公用支出20.22万元,项目支出803.95万元,分别为:特定目标类项目310.23万元,运转类项目493.72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比较减少492.35万元,因减少1人,人员和公用支出减少。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1年相比,未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民政局2022年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07%,原因是2022年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9.8万元。

2021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88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民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资金1084.35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4.3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民政局机关无车辆。

 2、房屋情况:民政局机关房屋面积735.28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牌照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 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 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 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 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 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 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2年民政局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绩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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