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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0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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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山西省、临汾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保护行政稽查,

4、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是生活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7、组织实施国家、省、临汾市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10、参与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11、依靠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所辖乡(镇)街道办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同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基层环境监理机构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为霍州市政府下的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一个,内设以下机构:

环境监察大队共核准设置岗位66个, 目前实际聘用岗位52个,管理岗位17个, 工勤技能岗位35个;

环境稽查队共核准设置岗位4个, 目前岗位聘用情况:管理岗位1个,工勤岗位3个;

环境监测站共核准设置岗位25个, 目前岗位聘用情况:专业技术岗位2个,管理岗位3个,工勤岗位5个。独立核算机构一个。

我局编制人数 147人,其中包括公务员11人,实有人数 9 人,全额事业费编制人数为 65 人,实有人数为 38人;政策补助编制人数为 71人,实有人数为72人。霍州生态分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预算编码为305 。本年度预算收入为1,750.44万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所属山西省霍州市的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1750.4435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预算1846.20万元,相比减少了95.7565万元,减少率为5.2%。原因:我单位本着积极响应中央政府提出的政府要“收紧钱袋子”,准备过“苦日子”的号召,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出现了“建立节约型机关”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并行的一条新路,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首要的是改变工作方式。在机关服务管理方面,机关按照节约和环保的标准,统一制定机关服务管理制度,不得超标提供机关服务,不允许超标公务接待;机关资产管理方面,机关按照节约与环保的要求制定资产配置标准,资产数量、性能和价格以及最低使用年限等。全力遵循预算法,落实责任到人,管理有序,有效监督,大力度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生态分局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推进绿色发展’的章节中指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这是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提出的长远目标。而且将‘建设节约型机关’改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更强调了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要解放思想,鼓励创新工作方法”。所以,我局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新增4000元培训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生态分局2021年所属山西省霍州市的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31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4.95万元,相比减少了16.64万元,减少率为3.5%

原因:由于本年度还有上年度未完成的项目,故本年度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1.13万元。

(注:无政府采购情况的部门,必须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霍州生态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

六、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目前我单位有两辆专用车辆,专用于防尘洒水。

2.房屋情况;房屋总面积为1629.54平米,(包含有100平米的实验室,50平米的储物室、40平米的业务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529.3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15万元;固定资产1290.52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0.21 万元,通用设备231.45万元,家俱18.3万元,专用设备830.56万元);无形资产23.83万元。我单位固定资产皆为自用,不存在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的行为。近几年通过不断推出信息化建设,显著提升了我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其他

我单位资产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4月28日

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省级)_2021-04-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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