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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的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霍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12.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临汾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监督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7.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组织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共有29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二)派出机构。共有7个行政派出机构。
(三)人员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共有各类在职人员122人。其中:行政人员89人,事业人员33人。
(四)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秩序,守住安全底线,最大限度地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7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3.67万元,减少1.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7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7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67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147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8.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类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53.48万元,减少4.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等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2万元,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47万元,增加27.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工伤保险比例上调。
卫生健康支出50.44万元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2.08万元,减少3.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86.46万元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58万元,减少3.9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支出。
3.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9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7.73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4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项项目类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0.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77万元,占88.3%;项目支出172.13万元,占1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7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67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98.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3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车辆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减少此项工作安排。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工作安排。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工作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4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9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共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72.13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470.9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三公)_2021-04-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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