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7、指导和按规定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组织宣传文体股、康复股、维权股、审批股5个职能股室。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包括:霍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2、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3、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
4、搞好“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人预防日”等残疾人节日宣传活动
5、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支出明细总表
四、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五、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分项目)
六、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支出分类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七、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
八、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其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九、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一、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二、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三、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预算数21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万元,项目支出128.33万元。2020年预算数141.87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69684万元,项目支出44.2036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比2020年减少9.239684万元,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减少。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84.126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比2020年减少6.6万元,减少原因是培训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上年一样;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一样。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2万元,减少了0.4%,原因是减少了培训费。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残疾人联合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
1、基层专职委员误工补贴13.8万元。
2、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3.6万元。
3、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3.77万元。
4、残疾人专项工作经费15.6万元。
5、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万元。
6、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电梯运行维护费1.03万元。
7、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2万元。
8、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采购经费2万元。
涉及其他运转类项目当年拨款43.8万元。
五、其他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辆,价值15.1580万元。
2、房屋情况:残联及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房屋面积3548.32平方米,价值710.078021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固定资产:95.96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