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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年初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等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省驻霍和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和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拟定、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设立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霍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霍州市医疗保障局预算数为402.48万元,2020年预算数592.6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2.7307万元为人员待遇调整;公用经费增加2.15万元为2019年单位新成立2020年经费预算金额不足;资金项目支出减少179.5569万元为医疗救助资金结余较多,2021年存在预算核减预算。
二、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霍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预算为8.91万元,2020年预算为6.76万元,因2019年单位新成立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较少,后续进行追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霍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霍州市医疗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房屋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没有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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