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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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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能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设有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业务一股、业务二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88.3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31万元,2020年85.36万元,相比2020年增加2.95万元。

项目支出15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专家劳务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三公经费,2020年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万元,相较2020年无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1万元,比2020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购置2台电脑。

五、单位预算绩效目标

2021年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

1、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优秀;

2、专家评审劳务费,绩效实现情况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采购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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