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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1-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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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属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主管全市失业保险费征收、失业人员待遇发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下设五股一室,分别为:财务股、征缴股、培训股、稽核股、失业登记股、办公室。事业编制12人,现实有1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报表

一、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132.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万元,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资金0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霍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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