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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05-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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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山西省、临汾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保护行政稽查,

4、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是生活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7、组织实施国家、省、临汾市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10、参与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11、依靠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所辖乡(镇)街道办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同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基层环境监理机构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31日挂牌,成立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成立局党组,班子成员9人,公务员9人。财政开支50人,自收自支73人,共123人。临时工14人。

    内含和下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档案室)、财务室、宣教股、法制股、审批股、生态股(固废股、土防股)、大气股(散煤、锅炉)、水防股、应急办、12369举报中心、信息中心、监控中心、监测站、监察大队(1-9个中队)28个业务股室和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0年所属山西省霍州市的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846.2067万元,比2019年(1261.9228万元)预算增加了584.2839万元,增长率为31.65%。

原因:由于本单位全力遵循预算法,对全部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落实责任到人,管理有序,有效监督,并进行相应的调整,避免资源的浪费,大力度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当中,我单位新增了一些专项整治项目,“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攻坚战”、“汾河流域污染专项治理”、“推进乡镇空气质量监测”“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服务”、“地表水断面考核”、等导致总体费用呈增长态势。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本年度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鼓励创新工作方法,在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为1371.2563万元,相较于上年度的760.4190万元增加了610.8373万元,原因:由于我单位在上年度有多个的专项项目,属于跨年度业务,在上年末完成,在本年度付款,导致本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3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9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415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目前我单位有两辆专用车辆,专用于防尘洒水。

    2.房屋情况;房屋总面积为2108.54平米,(包含有1589.54平米的办公用房、519平米的业务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923.5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210.2万元、通用设备218.85万元、专用设备457.69万元、家具18.29万元、无形资产18.5万元。我单位固定资产皆为自用,不存在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的行为。近几年通过不断推出信息化建设,显著提升了我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其他

    我单位资产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霍州部门预算公开表_[305]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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