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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05-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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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的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霍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12.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临汾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监督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7.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组织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共有29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二)派出机构。共有7个行政派出机构。

(三)人员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共有各类在职人员131人。其中:行政人员95人,事业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945698.32元,2019年原食药局与原工商质监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共19015630元。比2019年减少4069931.68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49173.68元,项目支出减少420758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分流及人员退休,机关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92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元,公务接待12000元。2019年原食药局及原工商质监局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07000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215000元,原因是我单位在编车辆17辆,有3辆处于待报废状态(手续已完善,待批复)剩余14辆车,每辆公务用车按20000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9000元,2019年原食药局和原工商质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7720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00元,增长0.9%,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账上车辆数为17辆(其中3辆车待报废,手续已提交待批复),国有资产16384721.31元,其中:土地房屋10323283元,通用设备4266884.2元,

专用设备365785元,文物和陈列品1360元,图书档案260元,家具用具756379.11元,无形资产(原霍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土地使用权)670770元。

(三)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5月22日

5、2020年霍州部门预算公开表_[119]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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