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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0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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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霍州市民政局是霍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等六个科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霍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霍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中心、霍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霍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霍州市有奖募捐发行站、霍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霍州市民政局本级、霍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二级、霍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霍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绩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数58977193元,其中人员支出3120812元,日常公用支出130600元,项目支出55725781元(民政局项目Ⅰ类支出14989148元,项目Ⅱ类支出6160000元,项目Ⅲ类1364100元,项目Ⅳ类216744元;低保项目Ⅰ类支出4427688元,项目Ⅱ类支出4494000元,项目Ⅲ类支出23843000元,项目Ⅳ类21780元;福利中心Ⅰ类支出209321元。

2020年预算数36506330.12元,其中人员支出2786174.4元,日常公用支出152600元,项目支出33567555.72元(民政局项目Ⅰ类支出4471417.8元,项目Ⅱ类支出1950000元,项目Ⅲ类3089060元,项目Ⅳ类216091.92元,Ⅴ类2005561元;低保项目Ⅰ类支出2132104元,项目Ⅱ类支出4374000元,项目Ⅲ类支出15140000元;福利中心Ⅰ类支出189321元。

2020年人员支出比2019年减少原因是2020年有1人退休。2020年项目Ⅰ类比2019年减少原因是减少项目如社区活动场所提档升级,福利中心排污设施改造等,儿童福利院建设和敬老院燃烧锅炉改造调到V类,优抚业务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Ⅱ类减少原因是优抚业务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灾害救助业务划转至应急管理局;Ⅲ类减少原因是优抚业务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Ⅳ类减少原因是保险有变化;V类增加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建设和敬老院燃烧锅炉改造由Ⅰ类调到V类,增加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民政局2020年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6万元,2019年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85%,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8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8.311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民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所有项目均已纳入绩效管理系统。             

六、其它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民政局机关无车辆,下属事业单位(霍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和霍州市社会服务福利中心)各1辆。

2、房屋情况:民政局机关房屋面积735.28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霍州市民政局

二0二0年五月二十日

5、2020年霍州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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