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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二)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体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
(五)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调整。
(六)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体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统筹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牵头制定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分行业安排计划。
(十一)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工作;负责煤炭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十二)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气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牵头开展市际跨区域合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发改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股、工业经济股、社会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政工股、物价管理办公室。
市发改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另核定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发改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发改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发改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发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发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发改局XX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发改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发改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发改局XX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发改局XX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预算收入300.26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981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资源枯竭城市经费及工会经费及福利费,项目支出增加了4.79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了55.1875万元,说明公务员及全额事业人员工资在不断上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为0元,2017年“三公”经费为0元。与上年相同。因行政单位车辆调拨,因此无公务车辆运行费。无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3万元,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0人。比2017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了34.2%,原因是2018年标准经费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每人都增加了1000元。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发改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用于日常办公设备。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发改局无公务车辆;
2.发改局无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发改局共有固定资产29.8674万元,2017年新增办公设备采购1.915万元。用于招标办及采煤沉陷区办公室办公。减少了公车一辆,价值21.2426万元,该辆公车已于2016年1月1日调拨至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接到处置文件下账;其他有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价值27.9524万元在用。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发改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万元。
(五) 无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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