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关于霍州市2021年财政决算
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5日在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次常委会上
霍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霍州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预算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备案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2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9996万元。
2021年财政部门全力应对困难挑战,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务实重干,全市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1. 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951万元,为年初备案预算52120万元的107.35%,同比增长14.71%,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完任务的目标。
税收收入完成42560万元,为年初预算41187万元的103.33%,同比增长10.94%。其中:增值税完成20223万元,同比增长19.92%;企业所得税完成1180万元,同比增长94.40%;个人所得税完成749万元,同比增长14.53%;资源税完成4990万元,同比增长10.5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053万元,同比增长6.22%;房产税完成1922万元,同比减少16.90%;印花税完成1893万元,同比减少6.7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297万元,同比减少8.74%;土地增值税完成1213万元,同比减少6.91%;车船税完成1041万元,同比减少11.70%;耕地占用税完成683万元,同比增长15.18%;契税完成1088万元,同比增长48.63%;环境保护税完成211万元,同比减少24.91%,其它税收完成17万元,同比增长30.77%。
非税收入完成13391万元,为年初预算10933万元的122.48%,同比增长28.6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8173万元,同比增长150.02%(主要原因为专项收入中包含一次性收入:一是2016—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收入2528万元;二是清理以前年度欠缴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资金收入1717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715万元,同比减少36.81%;罚没收入完成2172万元,同比减少23.9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70万元,同比减少15.2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73万元,同比减少5.19%;捐赠收入完成88万元,同比减少21.4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6.07%,非税收入占比23.93%。
2.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6870万元,为调整预算198092万元的89.29%,同比减少2.5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8万元,同比增长0.58%;公共安全支出8705万元,同比减少19.66%;教育支出33616万元,同比增长1.74%;科学技术支出529万元,同比增长0.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19万元,同比减少10.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01万元,同比增长22.38%;卫生健康支出24612万元,同比增长0.36%;节能环保支出7140万元,同比减少19.79%;城乡社区支出14803万元,同比减少3.89%;农林水支出13384万元,同比减少17.04%;交通运输支出6242万元,同比减少1.8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2万元,同比增长28.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4万元,同比减少6.17%;金融支出200万元,同比减少81.8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69万元,同比增长93.05%;住房保障支出-2449万元(主要原因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扣回124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6万元,同比增长247.92%(主要原因为当年我市发生严重雨涝灾害,相应投入救灾保障资金大幅度高于上年);债务付息支出2331万元,同比减少1.69%;债务发行费用11万元,同比减少15.38%;其他支出67万元,同比减少33.66%。
经汇算,民生支出143176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较好保证了民生支出需求。
3.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中央、省、临汾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21397万元,同比减少12.5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2905万元,减少3.06 %;专项转移支付-5074万元(主要原因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扣回12437万元,其余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63万元,减少9.58 %);返还性收入-6434万元,无增减变化。
4.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总财力216873万元,其财力构成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397万元,上年结转15158万元,调入资金27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6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7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48万元,再融资债券8829万元)。2021年全市总支出216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8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1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83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1222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674万元,为年初预算6800万元的201.09%(主要原因为当年加大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征缴力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长较大),上级补助收入17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9万元,专项债券收入3499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499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045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11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2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滚存结余4118万元,基金支出总计20458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3万元,收入总计23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9万元,结转下年856万元,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4652万元,2021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227万元,为预算的94.4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456万元,为预算的94.56%,2021年本年收支结余27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423万元。
各项基金的最终决算情况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773万元(上级补助1947万元,县级配套8194万元,保费收入及其他11632万元),为预算的89.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773万元,为预算的93.0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454万元,为预算的111.5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83万元,为预算的100%。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2270万元(原余额为92325万元,受外债汇率变动影响,调减55万元),其中:存量债务465万元(原余额为520万元,受外债汇率变动影响,调减55万元),政府债券91805万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44%,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20%低76%。全市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情况,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被问责的个数为零。
2021年我市申请到位再融资债券11328万元,用于当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新增债券72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48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一般债券安排用于:交通局三大板块旅游公路项目3898万元(主要有:上霍线七里峪至尉侯路段改造工程、七里峪至尉侯公路景观及慢行系统项目、七里峪至古县北平工程)、“四好农村路”建制村通硬化路改造工程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四好农村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300万元、李曹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50万元、南环路南延道路改造工程700万元、橡胶厂棚户区配套项目纬三路道路工程(经七路—经十路)250万元、跨汾河污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350万元、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200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安排用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执行635万元,同比减少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9万元),同比减少29.91%;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同比减少46.06%。
(七)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1年年初安排预备费1500万元。因当年我市发生严重雨涝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安排动支预备费,主要用于:抗洪救灾抢险及物资保障1107万元,森林草原灭火消防物资83万元,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站水溢流外运及投加除磷药剂费用124万元和年初难以预计的其他支出186万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2021年,积极争取到上级政策资金17509万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050万元,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600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00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11万元,一般债券资金624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为我市兜牢“三保”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共投入衔接资金1248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污染防治支出3391万元,主要用于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供热换热站补贴、清洁取暖、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退耕还林、大气污染防治、支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把债务入口,严控债务增量。
(三)做到“两个到位”
经费保障到位。2021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98万元,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经费需要;安排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3053万元,确保了我市救灾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快捷采购到位。建立疫情期间采购“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开辟应急防汛救灾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进一步保障物资快捷采购到位。
(四)把“三保”放在首位,民生保障进一步巩固
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发展。2021年共投入社保资金29810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改革。2021年共投入医疗卫生资金9591万元,用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共投入教育发展资金3361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清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科技文旅建设。2021年先后投入4348万元,用于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等方面。
(五)坚持有保有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66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安全饮水等;支持保障基层组织运转。2021年投入基层组织运转资金65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村、社区运转等工作;保障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2021年投入资金161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绿化等市容市貌建设、市民中心维修、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居民清洁煤补贴、全民健身中心绿化、南环路南延路、纬三路道路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柴货车淘汰补助等;支持全市住房保障。2021年投入7936万元,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旧房拆除、土地复垦项目,大众路棚改贷款还本付息,公租房廉租房维修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
(六)规范财政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完善部门资产核查和分析评价,强化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完成了资产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对接,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7家,预算金额2204万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进政府采购管理,依法开展集中采购,推进网上商城建设,2021年监督完成集中采购业务81笔,采购资金4347万元,节约资金341万元,节约率7.8%。网上商城已上架商品4510件,已完成入驻供应商44家,成交金额975万元;进一步规范开展预算评审。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有效控制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截止12月底共完成评审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209个,项目送审投资额52949万元,审定金额48489万元,审减资金4460万元,核减率8.42%,有效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霍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已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项目,并借助第三方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1年,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骨干税源支撑乏力,新增税源增长不足。我市税源结构单一,基本依赖煤、电行业。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新型产业还不能挑起经济转型“大梁”;另一方面: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由于我市财政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日益加大,增支减收等因素同步增长,财政保障压力巨大。
三、2022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经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备案预算为201568万元。
上半年财政部门全力应对困难挑战,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务实重干,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达到了预期效果,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1000万元的50.45%,同比减少3.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461万元,为年初预算51700万元的51.18%,同比增长21.48%;非税收入完成4315万元,为年初预算9300万的46.40%,同比减少56.78%,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85.98%,非税收入占比为14.0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0084万元,为年初预算201568万元的44.69%,同比减少8.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9万元,同比增长19.50%;公共安全支出3552万元,同比增长4.59%;教育支出16202万元,同比增长13.60%;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同比减少53.7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0万元,同比增长3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36万元,同比减少15.15%;卫生健康支出8038万元,同比减少52.74%;节能环保支出2370万元,同比减少14.13%;城乡社区支出6924万元,同比增长10.17%;农林水支出5059万元,同比减少25.69%;交通运输支出5411万元,同比增长82.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0万元,同比增长201.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前期勘探服务支出比2021年同期较多);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万元,同比减少93.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90万元,同比减少24.78%;住房保障支出2809万元,同比减少64.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28万元,同比增长349.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加大力度推进实施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债务付息支出1177万元,同比减少37.06%。
经汇算,民生支出76241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3%,较好保证了民生支出需求。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49万元,为年初预算7100万元的41.5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665万元,为变动预算37303万元的50.04%。(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1469万元,上半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334万元,专项债券增加235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632万元,为预算的52.7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889万元,为预算的45.0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8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768万元,收入总计126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支出,结余资金12624万元,其中: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296万元,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11328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15593万元,政府债务率为49%,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20%低71%,2022年我们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坚守不突破债务风险警戒线120%的底线。
上半年申请到位专项债券资金2350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项目13000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3500万元,霍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3000万元,霍州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2000万元,霍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执行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8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
2022年上半年,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骨干税源支撑乏力,新增税源增长不足。我市税源结构单一,基本依赖煤、电行业。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新型产业还不能挑起经济转型“大梁”。另一方面: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由于我市财政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日益加大,增支减收等因素同步增长,财政保障压力巨大。
四、202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上半年积极争取到上级政策资金41726万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60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55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2141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104万元,补充县区财力专项资金622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3500万元,为我市兜牢“三保”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战略实施,支持推动经济健康长远发展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半年共投入衔接资金463.01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大力推进污染防治。上半年污染防治支出2370万元,主要用于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供热换热站补贴、支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把债务入口,严控债务增量。
(三)强化以人为本,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
上半年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04万元,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经费需要;拨付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6185万元,确保了我市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民生保障,持续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推动社会保障发展,上半年共投入社保资金15655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等方面。推动医疗卫生改革,上半年共投入医疗卫生资金6332万元,用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上半年共投入教育发展资金1620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清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方面;推动科技文旅建设,上半年先后投入1655万元,用于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等方面。
(五)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根据制度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保障我市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上半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2394万元。保障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市政、交通重点工程投入853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绿化市容市貌及城乡道路建设等;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上半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503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安全饮水等;支持基层组织运转。上半年,共投入基层组织运转资金19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村、社区运转等工作;支持住房保障建设,上半年投入2809万元,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大众路棚改贷款还本付息及公租房廉租房维修等;严格项目入库管理,规范推进PPP项目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已组建工程验收专班,进行项目验收;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全线开工,社会资本方融资到位,工程项目加班加点稳步推进;朝阳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已进入运营阶段。
(六)强化财政改革,持续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上半年,绩效目标已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项目,开展了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工作;并选取政府债券、防汛救灾、扶贫支出等重点项目,借助第三方进行财政重点评价,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规范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完善部门资产核查和分析评价,强化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完成了资产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对接,上半年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50家,预算金额1169万元;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进政府采购管理,依法开展集中采购,推进网上商城建设,上半年监督完成集中采购业务8宗,采购资金665万元,节约资金36万余元,节约率5.41%。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采购部署,推进全省电子卖场一张网,霍州市电子卖场同步对接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规范开展预算评审,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有效控制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上半年共完成评审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149个,项目送审投资额105794万元,审定金额96886.15万元,审减资金8907.85万元,核减率8.42%,有效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五、2022年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2年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临汾市霍州市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临汾市及霍州市关于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难中求成”工作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过紧日子”,做好“六保”、“六稳”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年预算任务。我们的主要工作及措施是: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思路和战略部署,聚集战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中央、省、临汾市安排部署,继续落实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二是持续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推进支持城市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三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谋划,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为我市项目建设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四是重点支持“六新”发展,紧扣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债券资金,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医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助推我市“六新”发展;五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工作,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二)坚持增收节支两手抓,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一是扎实做好增收工作;二是从严落实节支措施;三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支持落实三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暂付款管理,坚决遏制显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农民全面富裕发展,农村全面繁荣进步;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保障落实四项政策,推动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一是支持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快“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二是支持提高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基础教育补短、高中教育提质、师资能力提升等行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全域旅游综合提升;三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供财力保障,持续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持续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医院)等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支持强化社会保障,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深入实施四项改革,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临汾市政府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证预算管理业务更为规范、流程更为完备、控制更为严格;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扩围增效,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做“精”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围绕“物有所值”采购目标,提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专家的专业化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22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细做实做深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临汾市第一方阵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