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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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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山西省、临汾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环境监察。

4、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是监督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7、组织实施国家、省、临汾市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教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10、参与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11、指导、协调所辖乡(镇)街道办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同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的下属机构。独立编制机构一个。

我局编制人数 147人,其中包括公务员11人,实有人数 9 人,全额事业费编制人数为 65 人,实有人数为 36人;政策补助编制人数为 71人,实有人数为71人。

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核准设置岗位66个, 目前实际聘用岗位52个,管理岗位17个, 工勤技能岗位35个; 环境监测站共核准设置岗位25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2021年所属山西省霍州市的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88.45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654.8448万元,减少率为38%;支出1688.4536万元。

原因:1、基本支出有所减少:是因为有个别员工到龄退休,机关内控管理有所调整,导致公用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与相比上年度,少了政策补助人员职业年金,在机关服务、水体、大气方面补充完善了上年了各项工作。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82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同比下降率为0.6%。主要原因有,是因为有个别员工到龄退休。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目前还有两辆专用车辆,专用于抑尘洒水。

2、房屋情况:房屋总面积2108.54平方。(包含有办公用房、业务用房)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资产1649.37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34.3754万元,(包含有房屋价值210.2085万元;通用设备232件,价值282.1850万元;专用设备75件,价值921.4499万元;家俱272件,价值20.5320万元);应收账款215万元;无形资产83.7343万元。我单位固定资产皆为自用,不存在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的行为。近几年通过不断推出信息化建设,显著提升了我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在2021年度政府采购总额270.8413万元,采购货物支出102.0031万元,较上年增长-72%,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空气污染治理,新采购了环境空气污染源监测设备,本年度则是日常办公设施采购;采购工程支出0元,较上年度增幅0;采购服务支出168.8400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6%,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了,经济工发区环评编制经费,导致采购服务经费有变动。

六、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是/否自评价

未自评原因

1

2020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比对款

27.2


2

北益昌桥南水质自动监测站灾后修复

49


3

常规6因子空气站运营维护经费

42.96


4

朝阳污水处理厂服务费

30


5

朝阳污水溢流应急服务费

52.5


6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20


7

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7.2


8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购置款

90.89


9

工作经费

35


10

霍财建专【2020】35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100


11

监控中心运营费

12


12

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编制经费

194.2


13

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质保金

17.44


14

七里峪空气站运营维护经费

9.9


15

秋冬防攻坚经费

20


16

取暖费

3.75


17

日常工作经费

50


18

水源地报告评估经费

2


19

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

8


20

洒水车燃修费

17.8


21

政策性人员补助工资

537.32


22

执法车辆租赁经费

43.97


23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编制

32.9


六、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七、我单位资产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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