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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以及山西省、临汾市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以及新组建部门(单位)办公区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及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监督实施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度,逐步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统一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政务接待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和来宾参观、考察、洽谈等活动的食宿安排;负责参与协助市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内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使用;负责协助市主要领导外出公务的联络工作。
4、负责制定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按规定申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以及新组建部门(单位)办公区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经费;负责市级公务接待和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建设的立项报批、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以及下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
6、负责市级干部周转房的调配、处置、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7、负责公务用车平台和相关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拟订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8、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含房地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权属登记、清查清理、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清理整合和集中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收缴的罚没土地、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霍州市委办公室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办发〔2019〕1号),于2019年2月将霍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霍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整合职能,合并成立霍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1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设立办公室、财务股、办公用房管理股、公务用车管理股、接待股、安全保卫股和节能与资产管理股7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1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收入为3785.42万元,支出为3785.42万元。2021年度收入为3273.69万元,支出32,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31万元,二者相差507.42万元,差异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经费及市民中心建设项目等支出减少。2021年度无结余。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三公”经费53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16万元,公务接待费315.09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32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8.8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7.14万元;我单位2021年接待人数5869人,批次576次;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5.09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相差214.11万元,主要原因招商引资接待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8万元,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4万元,差额为3.9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2辆,其中正常运行的车辆为44辆。
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为402.08万元,2021年度政府采购为424.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05万元,采购明细为货物类,主要用于更新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监控设备及会议室设备等。
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数量50个,评价情况为优秀,评价的部分项目名称:
1.人才公寓二期装修及配套经费
2.市民中心改造保障及设施配套等经费
3.市委信息化中心机房配套设备改造更新费用
4.原广电楼顶防水安防及楼道修缮费用
5.原旧址围墙维修项目
6.源头村高速桥口和赵家庄小学天桥两侧宣传版面经费
7.云视讯保密会议系统服务费
8.在霍任职及挂职领导干部临时周转房租赁费用及党校干部周转房费用
9.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点布置经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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