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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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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重要课题研究规划。

(二)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踪研究霍州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征集、整理、记录市委重大决策和推进转型发展、改革创新的丰富实践。

(三)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本地的贯彻和实践。征集、整理、研究霍州党史资料,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霍州历史》等重要党史著作。

(四)组织指导开展党史方志重要课题和重要人物研究,编辑审核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献资料、回忆资料等。做好老干部及重要历史事件见证人回忆资料的报备工作。

(五)开展党史方志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研究宣传和普及教育。组织重要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纪念活动。

(六)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情文献。指导市直有关部门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门志,指导审查验收志书、年鉴和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出版。

(七)征集、保存霍州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编纂地方通史。开展方志理论和地情研究,挖掘和传播我市优秀传统文化。

(八)开发利用党史方志资源。指导党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参与红色旅游规划。推动党史方志资源数据化,办好党史方志网站。做好党史方志书刊资料发行工作。发挥党史方志存史、资政、教化、育人作用。

(九)指导全市党史研究和方志编研工作。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成果评审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党史(方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霍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霍州市地方志研究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成立于2019年3月,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科级领导职数一正两副,事业编制16人,内设办公室、方志股、年鉴股、资料征集股、编研股五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款收入为:1121118.46万元,支出1121118.46万元,年初预算105.4154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预算。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用支出3.82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5、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为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加。

6、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实现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

(一)《霍州年鉴》(2020),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霍州年鉴》(2020)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2019年霍州市重要事实、文献和统计资料,为霍州市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编纂过程中,我办充分利用《霍州年鉴》这个载体和平台,向全市、全地区、全省乃至全国展示霍州建设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各条战线杰出人物的风采。实行面向性组稿和针对性约稿相结合,保证年鉴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打造精品年鉴。市志办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年鉴稿件的要求和特点,认真把握各单位报送的第一手资料,严格把好质量关。

(二)地方志经费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霍州市志》 是一部全面反映霍州的历史和现状的百科全书,是市内外广大人民群众认识霍州、了解霍州、宣传霍州的重要历史文献资料。客观记录了霍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全方位展现了霍州人民的劳动成果,反映了霍州灿烂的历史、便捷的交通、多彩的民俗、杰出的人物、丰富的资源和优越的投资环境。《霍州市志》可以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地情教育提供教材,为宣传推介霍州提供载体。2020年积极征集资料,起草篇目,相关图文的搜集,整理,筛选,拍摄和撰写工作,为下一轮修志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各级领导部门提供依据,提供咨询,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霍州提供资料。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霍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8月16日

山西省临汾市中共霍州市委党史研究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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