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 > 2020年

霍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18    来源:
【字体:


霍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临汾市委和霍州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优待、抚恤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彭和宣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霍州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ニ)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我市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的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 退役人员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我市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驻霍中央、省、市垂管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拟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驻霍中央、省、市垂管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督促安置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优待抚恤的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准、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落实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由市政府交办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职数4名。另下设1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22342037.46元,较上年度12596376.81元增长了77.36%。本年度支出为22342037.46元,上年度为12596376.81元,较上年度增长了77.37%,增长原因项目投入增加。本单位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41589409元减少了19247371.54元,主要原因:工作安排,核减预算。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6000元,比上年度152360元减少了56360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新成立运行经费较多,本年度减少。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房屋面积0平方米,较上年度无变化;车辆0辆,较上年度无变化。

五、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为336943元。其中:货物支出336943元,工程支出0元,服务支出0元。较上年度294206元减少了42737元,减少原因:工作安排,采购减少。

六、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20个,分别是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项目、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社保及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临财社〔2019〕182号下达2020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资经费项目、临财社〔2019〕176号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临财社〔2019〕183号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指标项目、临财社〔2020〕5号提前下达2020年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南塔和南堡烈士陵园维护费项目、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军人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金项目、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费项目、拥军优属慰问款项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经费项目、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按照项目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单位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的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霍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18日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