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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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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三)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体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调整。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体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一)统筹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牵头制定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拟定年度分行业安排计划。

(十二)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工作;负责煤炭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十三)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气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牵头开展市际跨区域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发改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股、工业经济股、社会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政工股、物价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874.70338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支出874.703382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276.59839万元,支出3278.35319万元,比上年增加547.043543万元,增加了62.54%。增加原因由于项目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本年度无经费支出预算。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075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为39.2735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275万元,减少8.47%,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20年发展和改革部门政府采购金额为126.3697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霍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霍州”网站建设、购置办公设备。

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根据年初预算工作安排,我局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四项考核经费、放心粮油库房租赁费、放心粮油补助经费、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备粮轮换费用、储备小麦轮换差价费、储备粮保管费、粮食市场监管费、粮食内养人员工资支出、发改局日常工作经费、价格认证中心经费、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费、资源枯竭城市项目经费、“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费、霍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霍州”网站,共计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在项目完成后,认真进行了自评。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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