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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临汾市委、市政府和霍州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方面的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临汾市制定的关于扶贫开发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市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霍州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于2019年2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43人。内设9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管理股、农业工作股、农村工作股、法规与综合行政执法股、农业和扶贫开发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农田基本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下设9个事业科室:经济作物工作站、经济林工作站、农业经济服务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村能源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检疫站、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38110573.91元,较上年度53331745.18元减少了28.54%。本年度支出为41988631.69元,上年度为42845937.18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减少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林业局人员从我单位剥离,导致经费减少。我单位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25450231元增加了12660342.91元,主要原因: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度0元无变化。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67850元,较上年度404975元减少了37125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节约开支。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房屋面积0平方米,较上年度无变化;共有车辆12辆,较上年度无变化。
五、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为18749730.5元。其中:货物支出1739568元,工程支出14423933.5元,服务支出2586229元。较上年度5950576.60元增加12799153.90元,增加原因:工作需要,增加采购。
六、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单位绩效项目总数为37个,100万以上7个,100万以下30个,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的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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