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第一部分 概况
我校建校于1990年9月,其前身是南下庄矿子弟小学,2006年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划拨地方政府管理,更名为霍州市南下庄矿区小学。
一、主要职能
认真落实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霍州市南下庄矿区小学是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在职教师24人,在校学生21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为301.44万元,上年度为317.85元,比上年减少5.15%,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为301.44万元,基本支出279.97万元,占总支出的92.88%,比上年减少33.22万元,减少10.61%,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的缴纳比例由原来的20%降低到16%。项目支出21.47万元,占总支出的7.12%,比去年增加16.82万元,增加361.72%,原因是增加了班主任津补贴项目。
支出中:教育支出229.26万元,占总支出的73.91%,社会保障支出42.38万元,占总支出的18.02%,医疗卫生支出10.98万元,占总支出的2.84%,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占总支出的5.23%。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基本支出279.97万元,主要支付在:(1)人员经费261.57万元,占总支出93.43%;(2)日常公用经费18.4万元,占总支出的6.57%。
2.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项目支出21.47万元。主要用于班主任津贴、教师培训费、校舍维修等。
三、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0年度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4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61.57万元,比2019年减少33.01万元,主要原因养老金缴纳比例降低。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项目
无
2.“三公”经费
无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固定资产原值154.72万元,其中房屋115.11万元,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完成了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做好本地区教育规划。负责本校校长的考核,负责本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培训教师,保证教师合格率达标。鼓励教师在职进修。负责管理本校中、小学学籍。负责管理本校国有资产。完成常规性工作。重新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优化绩效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按照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力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对财务、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的制度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项财经纪律深入人心,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对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本单位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