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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

2019-09-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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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霍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基金划拨、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宣传咨询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综合股、财务室、业务股、稽核股、征地、待遇等相关股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情况说明。2018年全年收入432.07万元,支出432.07万元。我单位第一年部门决算,没有上年对比数据。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

关于经费支出说明。2018年全年经费支出29.77万元,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02.3万元。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大型国有资产。

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决算总额3.43万元。

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地方配套项目,资金402.3万元,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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