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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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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霍州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我单位是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的工作任务,单位设置6科1室:儿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妇科门诊、信息科、财务科、办公室2016年底共有在职职工36人,退休17人离休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本年决算财政收入486.97万元,财政支出为486.97万元,上年决算财政收入为421.21万元,财政支出为421.21万元,增加原因为单位项目增加,人员工资增加。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本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6228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34元,(公务接待1次,接待人数为15人,有公务接待卡)年初预算为5000元,上年支出数为3017元。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59848元,年初预算为60000元,上年支出63030元。均为超出预算,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万元,2015年为8.56万元,比上年减少32%,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车辆燃修费减少。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其他说明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6年未进行采购。


霍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9月20日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妇幼保健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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