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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颐和家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2021-08-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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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函〔2021〕27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颐和家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鼓楼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关于实施北街居委会颐和家园项目建设的请示》(鼓办发〔2021〕1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颐和家园建设项目。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三、项目实施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规范工程建设,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此 复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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