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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函〔2021〕27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颐和家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鼓楼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关于实施北街居委会颐和家园项目建设的请示》(鼓办发〔2021〕1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颐和家园建设项目。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手续。
三、项目实施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规范工程建设,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此 复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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