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霍政函〔2021〕33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霍州市“煤改电”确村确户的函
临汾市清洁办、国网临汾供电公司:
为扎实做好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辖区南环办赤峪村、东湾村、南坛村,辛置镇塔底村、南下庄村、下曹村,大张镇狮子洼村、小张望村等8个村288户实施煤改电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将给予“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10%的补贴,并负责征地、拆迁、青赔等前期费用。凡未列入市“煤改电”规划改造村范围内的用户,不享受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
请临汾市清洁办、国网临汾供电公司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赤峪村等8个村288户的“煤改电”相关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力争2021年冬季供暖前完成改造工程,为我市“煤改电”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电条件。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