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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霍州市“煤改电”确村确户的函

2021-09-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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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函〔2021〕33号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霍州市“煤改电”确村确户的函

临汾市清洁办、国网临汾供电公司:

   为扎实做好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辖区南环办赤峪村、东湾村、南坛村,辛置镇塔底村、南下庄村、下曹村,大张镇狮子洼村、小张望村等8个村288户实施煤改电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将给予“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10%的补贴,并负责征地、拆迁、青赔等前期费用。凡未列入市“煤改电”规划改造村范围内的用户,不享受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

请临汾市清洁办、国网临汾供电公司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赤峪村等8个村288户的“煤改电”相关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力争2021年冬季供暖前完成改造工程,为我市“煤改电”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电条件。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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