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霍州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可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文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敬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闫会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宋李强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峰 市住建局负责人
李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段小刚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人
李晋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贺立华 市税务局局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会波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所有小区、楼幢、院落进行拉网筛查,确保全覆盖、零遗漏;按照《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社区摸底表》认真填写并形成问题清单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摸底的房屋按照住宅、商业、办公、企业四种现状用途分类统计;涉及公房、集资房等福利性住房的,需要一并摸清购房花名册并报回。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不动产增加设施费用、第三方机构的费用经费保障、相关价款和费用的统一管理、相关政策性资金的返还、简化群众缴费程序等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土地、规划及不动产相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及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的追缴,办理不动产登记。增加人力,优化程序,改善服务,提升效率。
市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认定意见,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质量、消防等手续及维修基金的追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及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对失信开发企业进行惩戒;负责对纳入处理范围项目履行人防义务情况进行认定,对可以整改完善的人防工程负责督促整改,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欠缴异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核查、提供相关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消防认定意见,协调政务大厅配合完成新增窗口、人员、设备等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对纳入处理范围项目开展税费征缴、提供纳入处理项目的房屋评估价值等工作。
市人民法院: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企业及其法人、实际控制人和出资人费用追缴的执行,失信惩戒。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