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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霍州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9-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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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霍州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可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文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敬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闫会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宋李强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峰  市住建局负责人

李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段小刚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人

李晋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贺立华  市税务局局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会波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所有小区、楼幢、院落进行拉网筛查,确保全覆盖、零遗漏;按照《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社区摸底表》认真填写并形成问题清单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摸底的房屋按照住宅、商业、办公、企业四种现状用途分类统计;涉及公房、集资房等福利性住房的,需要一并摸清购房花名册并报回。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不动产增加设施费用、第三方机构的费用经费保障、相关价款和费用的统一管理、相关政策性资金的返还、简化群众缴费程序等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完善土地、规划及不动产相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及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的追缴,办理不动产登记。增加人力,优化程序,改善服务,提升效率。

市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认定意见,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质量、消防等手续及维修基金的追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及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对失信开发企业进行惩戒;负责对纳入处理范围项目履行人防义务情况进行认定,对可以整改完善的人防工程负责督促整改,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欠缴异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核查、提供相关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消防认定意见,协调政务大厅配合完成新增窗口、人员、设备等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对纳入处理范围项目开展税费征缴、提供纳入处理项目的房屋评估价值等工作。

市人民法院: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企业及其法人、实际控制人和出资人费用追缴的执行,失信惩戒。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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