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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2021年汛情救灾减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做好全市汛情救灾减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临汾市委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当前救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临办发电〔2021〕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以及国家、省、临汾市防汛救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霍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霍州市汛情救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青雁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张可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郭惠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郭丽华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张发宁 市政府副市长
靳阳阳 市政府副市长
张强强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朱文平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文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燕琴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华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耀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文杰 市应急局局长
张卫东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全红 市民政局局长
马建华 市发改局局长
李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付 帅 市人社局局长
张 斌 市水利局局长
闫会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荀彦龙 市交运局局长
李晓燕 市工信局局长
刘 峰 市住建局负责人
刘亚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郭国彪 市能源局局长
崔亚峰 市卫体局局长
李晋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峰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席光明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海平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人
张忠民 人行霍州市支行行长
胡秀斌 临汾银保监分局霍州监管组组长
王海清 霍州公路段段长
武 翔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汛期救灾减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可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文林和胡文杰兼任。同时,领导小组设8个专项工作组,各组按照科学、安全、高效、有力的原则,于10月11日制定本组工作细则。
(一)统计调查组
组 长:张可新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统一制订表格,明确摸底范围、要求、标准,会同各乡(镇)、街道办开展逐村、逐户、逐巷调查,摸清受灾底数,对汛情造成的灾害损失进行全面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报表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把关签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同时要精准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救助时段、资金和物资需求,对当前急需的应急和救灾减灾物资进行统计。每日18时汇总更新数据。
(二)防汛抢险组
组 长:郭惠民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
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水毁道路抢修,重点路段尽快通车。二是加快水、电、气、暖、通信设施的排查和整治修复工作,及时修复加固损毁的水利、涵洞、桥梁等设施,在未能及时抢险的重要路口、山体易滑坡处、河道口设置警示标志。三是加快水毁水利设施修复。
(三)物资保障组
组 长:郭惠民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发改、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摸清全市现有应急物资库存底数,掌握缺口,做好应急物资的回收和调配工作,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研究制定应急物资紧急采购补充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做好物资补充入库和管理使用工作。民政部门、红十字会负责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公布捐助账号、联系人和捐助地点,对接省、临汾市防灾服务平台,动员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接受捐助情况及时通报媒体。负责捐助物资接收、管理、使用,确保物资规范合理使用。
(四)农业帮扶组
组 长:郭惠民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
工作职责:负责派出专家队伍深入各乡(镇)、街道办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多措并举加快秋收进度,千方百计落实秋播面积,全力以赴提高播种质量。驻村工作队全面落实五天四夜的驻村工作要求,帮助农户开展“双减双抢”(减灾、减损、抢收、抢种)工作,最大限度确保农作物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安置帮扶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分层分类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有房住。做好2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的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对因灾致贫返贫的监测预警,对因灾需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三类户”,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
(五)隐患排查组
组 长:王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教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运局、霍州公路段、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
工作职责:负责派出专家队伍深入各乡(镇)、街道办指导帮助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水毁设施修复等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的撤避和回迁评估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及各部门负责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改,避免二次灾害发生。水利部门负责对病险水库和损毁水利设施的排查处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新增隐患点的统计和排危除险工作,对隐患威胁严重的人员密集区、道路、学校、旅游景点等区域,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排危除险,积极争取地灾防治资金,对各类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加强地灾防治工作。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负责对水毁道路和可能塌方、滑坡、坠石路段的排查和处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检查和指导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城乡危旧房、建筑工地的排查和处置,在确认房屋和设施安全后方可使用,负责排查城乡燃气设施、自来水厂、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排查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安全隐患。能源部门负责做好长输燃气管线的保护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抓好隐患排查工作。
(六)安全保障组
组 长:张强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重点风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加强减灾救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108国道线进行管控,在重点路口、路段、桥梁定岗定位,加强值守。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县、乡级公路的交通设施,疏堵保畅。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保证减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金融支持组
组 长:张可新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行霍州市支行、临汾银保监分局霍州监管组等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调配下拨并争取资金,启动资金应急调拨机制,对应急救灾支出有困难的,市财政部门调度应急资金给予支持。加强与国家、省、临汾市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建立灾情报送机制,尽可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主动上门服务,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存贷款、转账、投保、理赔等基本金融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展保险理赔,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把受灾群众损失降到最低。
(八)疫情防控组
组 长:靳阳阳
牵头单位:市卫体局、市爱卫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
工作职责:负责扎实开展灾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排涝清淤,组织人员对洪水淹没过的地区进行深入彻底的环境清理和消毒。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灾后疫情监测,严密监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宣传教育组
组 长:郭丽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微信公众号做好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救灾减灾工作氛围。通过组织媒体机构或利用自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发声,大力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典型事例、为救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带头学习、宣传防汛救灾的政策举措和安全避险知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对群众进行心理安抚,引导带领群众坚定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防汛救灾减灾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尽快成立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抓、促落实,确保防汛救灾减灾工作高效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防汛救灾减灾工作主体责任。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既要做到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又要做到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汛情防灾救灾期间,党员干部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深入一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置灾情。
(四)强化督查问责。市委办、市政府办将派出督查组对防汛救灾减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中敷衍推诿、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人员将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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