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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建立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霍卫体〔2021〕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优化生育环境,着力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立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各项工作,研究贯彻国家、省、临汾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完善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研究解决我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规范托育秩序,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齐抓共管机制,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指导并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任务落实;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计生协等20个单位组成,市卫体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以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卫体局负责人担任,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体局(电话:0357-5624942),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卫体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分管领域重大问题,指导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霍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靳阳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范燕琴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亚峰 市卫体局局长
成 员:张倩倩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建国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董 江 市教科局党组副书记
张凌燕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辉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刘树华 市自然资源局总支书记
王惠勤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张 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晓玲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崔世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晋明华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张学军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 峰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闫云龙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晓丽 市总工会副主席
樊春谷 团市委副书记
成麦珍 市妇联副主席
郭文云 市卫体局副主任科员
郭丽萍 市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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