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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李曹粮油食品站李曹库点1号库储备粮延期采购入库的函

2022-0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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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李曹粮油食品站李曹库点1号库储备粮延期采购入库的请示》(霍发改发〔2022〕5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李曹粮油食品站李曹库点1号库149.67吨储备小麦延期采购入库。

二、望你局认真做好李曹粮油食品站李曹库点1号库的维修改造工作,同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我市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此 复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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