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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霍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2-03-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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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霍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霍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霍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霍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审议重要改革政策和举措,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组成人员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国网霍州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霍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需要保留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承担开发区赋权相关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霍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委办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综合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联动,确保各部门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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