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霍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霍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2022-05-13    来源: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力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临汾市安排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霍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属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霍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出资。

二、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刘建平担任;董事会由刘建平、段佳慧、蔡烨三人组成;公司由段龙军、郝建平担任监事;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刘建平担任;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投融资部、资产运营部、项目建设部等部门。

三、公司主要职责

霍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定项目融资、产业投资、资产运营、市场开发、人才引育、项目建设等六大业务板块,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特此通知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7003720号  网站标识码:14108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