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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尽快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办发〔2021〕15号)、临汾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临殡基办〔2021〕1号)和《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霍州市殡仪馆项目建设的批复》(霍政函〔2022〕2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霍州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专班组(以下简称“专班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临汾市关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可新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王昕光 市委常委、白龙镇党委书记
郭惠民 市政府副市长
张强强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朱文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韩腊丽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闫 昭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关文旗 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马耀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会波 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左晓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永存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民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局长
张 峰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刘建平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郭 斌 白龙镇镇长
王海清 霍州公路段段长
王 宇 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经理
专班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闫会波同志兼任。专班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承担专班组日常工作;完成专班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专班组部署和各自职责统筹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工。
三、部门职责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定期评估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宣传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组织项目实施,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定期报送推进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应急维稳预案,及时研判社会稳定风险,严厉打击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做好现行征地政策的宣传引导,做好征地补偿、发布征地公告,完成土地报批、划拨等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优化失地保险政策涉及的业务经办流程;协商相关部门统一核算口径;牵头做好项目建设的失地保险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市民政局、白龙镇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和疏导化解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制定优化殡葬项目申报流程,按程序简化办事程序。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审批工作。
白龙镇政府: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工农关系协调、征地、社保、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霍州公路段:负责做好所辖道路的交通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需占道、新增开路口等工作。
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中的电力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组应按照中央、省、临汾市及我市决策部署,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建设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建立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抓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确保一体推进。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培训、协调组织、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专班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或增补成员单位,专班组组成人员因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通知。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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