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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霍州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霍州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我市政府同意,现予以上报,请审批。
附件:1.《霍州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霍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霍州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4.《霍州市2023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
5.《霍州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6.《霍州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单》
此 函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公布)
附件1
霍州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霍州市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霍州市经济和社会良好发展,制定霍州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霍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霍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霍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5.《霍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
《霍州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全市各乡(镇)、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市政府对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和执行的具体安排。年度供应计划指标是指在划拨或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时使用的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紧密结合霍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二)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乡(镇)、街道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3.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紧密结合市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霍东新区项目建设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需求,加大商业设施、旅游地产等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
4.调整用地布局。结合《霍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霍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5.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对经营性用地实行网上公开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网上公开交易。
三、主要计划指标
(一)土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6473公顷以内。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3年度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住宅用地
2023年度住宅用地2宗,面积2.4460公顷。
(四)商服用地
2023年度商服用地2宗,面积1.6553公顷。
(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3年度全市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
(六)工矿仓储用地
2023年度工业用地1宗,面积1.4933公顷。
(七)交通运输用地
2023年度交通运输用地1宗,面积0.4527公顷。
(八)特殊用地
2023年度特殊用地1宗,面积2.600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集中在市中心城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用地格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各行业的布局、时序的调控作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要把好土地供应“闸门”,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规范土地利用方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计划2023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553公顷;住宅用地2.446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49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527公顷;特殊用地2.6000公顷。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总规模,科学配置商服用地,整合工矿仓储用地,保障必要住宅用地,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规模,2023年度全市土地供应总规模控制在8.6473公顷以内。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2.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广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合理规划旧城区旧城改造、霍东新区项目建设、南环路项目建设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以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注重开源节流,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推进市场配置资源,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程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资源配置市场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激活一级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土地市场供应,以市场主导资源配置,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平正义,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凡是被列为临汾市、霍州市政府重点社会民生项目及全域旅游发展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积极为旅游项目用地提供发展,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各部门相互协调,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三)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应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建立计划监督和奖惩制度。自然资源、住建、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街道,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街道,要依法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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