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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反馈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3-07-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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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反馈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态环境部反馈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

整改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3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工作,着力解决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疑似问题进行交办的通知》(晋环函〔2023〕3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年大计,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障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进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目前生态环境部共反馈我市疑似问题交办清单涉及问题点位22个,经现场核查确认,其中14个为非问题点位、8个为固体废物问题点位。

(一)整改任务。退沙办王庄村存在1处煤矸石;退沙办退沙村、南环办龙口村西南等2处存在建筑垃圾;白龙镇寺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1处混合垃圾;师庄乡杨家山村与灵石县南关镇交接处、退沙办王庄村北、白龙镇寺庄村、白龙镇马岭村等4处存在其他固废垃圾。

(二)整改目标。各相关乡镇(街道)根据不同固体废物种类(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其他固废),分类进行规范整治,整改完成后,进行长期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三)整改措施

(1)工业固废要聘请专业公司按照整改方案进行规范整治。

(2)建筑垃圾采用原位覆土措施。

(3)混合垃圾要区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将生活垃圾分拣清运至市垃圾填埋场,工业固废分拣清运至正规的矸石山、灰渣场,建筑垃圾原位覆土整治。

(4)其他固废采取原位覆土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黄河、汾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点位排查整治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与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确保问题按期清零。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相关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组织、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彻底整改完成。

(三)按时报送进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化周调度、月报告制度,相关乡镇(街道)从即日起每周五12点前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及时报回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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