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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现就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村为单元,以户为对象,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改,建立工程和人口全覆盖台账,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人。对存在问题的工程,要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逐一销号。要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措施见效上下功夫,切实筑牢防返贫底线,确保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取得实效。
(二)工作原则
一是问题导向。以农村饮水工程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和运行管理情况为排查重点,发现问题,梳理分析,台账管理。
二是全面覆盖。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加强对脱贫人口、供水薄弱地区、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偏远山区及山村窝铺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
三是分类整改。结合辖区资源禀赋和供水人口实际,根据问题解决难易程度,区分立查立改、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类完成时限,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跟踪检视,逐一销号解决。
四是实事求是。排查工作要做到不回避、不掩饰,排查结果作为下一步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本方案要求,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重点包括有管无水、水量不足、频繁停水、水质较差、工程应建未建、未通自来水且自行取水困难等工程问题,以及水价偏高、不收水费、高价买水、应急预案未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工程建而未用或长期运行不正常、反映问题久拖不决等管理问题,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落实力度,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紧盯“四项指标”开展排查。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是否达到20-40升及以上。重点排查工程是否有调蓄设施,并根据人口计算调蓄设施供水保障能力;水质:查看2022年7月份以来的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有水质超标问题。无报告或报告超期的,现场观测无杂质、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的为合格,并尽快落实水质检测。要关注旱井、水窖等分散工程水质,排查药片发放、使用情况以及分区抽检情况;方便程度:是否自来水入户,未通自来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是否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高差不超过80米;保证率:供水保证率是否达到90%以上,一年内停水断水不超过30天。
二是紧盯工程运行管理开展排查。排查水源工程、蓄水池、水泵、入户工程等运行情况,排查管网老化及工程运行情况,详细了解群众饮水状况;排查工程管理主体落实情况、供水水价、水费收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或措施、水表安装、工程管护等情况;排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是否存在工程需建未建、建而未用、长期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排查风险防控情况,受洪旱灾害影响的工程,是否及时抢修受损工程,抢修期间是否落实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供水、拉水送水等应急措施;排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水利部12314平台、省级反映热线、媒体报道等各渠道反馈的饮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分类整改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对照问题表现,对应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和工程运行管理分门别类,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难易程度,按照立查立改、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
立查立改问题:对季节性缺水临时保障、工程管护责任压得不实、管护制度没有落地、管护措施可行性不强、应急预案不完善、工程小件设施设备损坏等,要做到立行立改。
阶段整改问题:对应急供水设施建设、工程设施埋深不足或外露、近一年未开展水质检测、季节性缺水隐患解决、列入年度计划的老旧管网改造、水价核定不到位等,要在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实施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等,今年底前完成整改。
持续整改问题: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安装、水价水费长效机制建立、终端用水户收费、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等,要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单村供水标准化、应急供水精准化“四化”模式,明确各工程巩固提升模式,利用三年时间,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县级规划,明确年度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确定建设内容,测算投资需求。
(三)排查整改进度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7月31日启动,8月6日前完成。排查结束后,要对各村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归类,对每个村建立台账,对问题村分类列出清单,填好排查表格,形成排查报告。对一些需要进行长期规划实施的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各乡镇(街道)和水利部门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路线图、时间表,持续推进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霍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靳阳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爱卫办主任范燕琴,市水利局局长张斌担任,成员由市水利局副局长乔晓东及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乔晓东兼任。各乡(镇)、街道要参照成立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工作领导组,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二)严格工作质量。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做好排查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村庄和群众家里,按照附表内容,逐项填写,核对和汇总数据,确保调查表全面准确,不出现漏项,同时落实好相关责任人的签字手续,按时形成抽查报告。为保证本次排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次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最终报送的排查整改资料表格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审阅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三)强化作风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在人员抽调、服务保障、沟通协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确保排查取得实效。市水利局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大力配合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及时派出人员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并积极推进农村供水管网设施的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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