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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霍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2-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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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办函〔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霍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1号)、《山西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晋办发〔2021〕22号)精神,领导统筹全市社会组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全市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政府办(外事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文联、市残联、人行霍州市支行、临汾银保监分局霍州监管组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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