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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函〔202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市政环卫车辆的性能和可靠性,实现环卫作业的实效性、智能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霍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一、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霍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实施提标改造项目。
二、本项目投资11724.27万元,所需资金除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外,其余由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三、市城市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措施配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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